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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华东师范大学等六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
华东师范大学、石油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你校申请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报告收悉。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学校办学条件考察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你校要按照《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的精神,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抓好网络教育学院的建设,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快教学资源的建设,探索适应现代远程教育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的机制。 希望你校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再进行招生。学校的试点工作情况应定期向我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我部将适时对你校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二○○一年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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