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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纪律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于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无故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从正式考试时间算起),取消考试资格,作旷考处理。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二条 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按编排的考号就座,将学生证和身份证置于桌面上规定的地方供监考人员核查,不得随意挪动座位。 第三条 闭卷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课本、笔记、作业、手册、草稿纸等放入座位上和抽屉里。开卷考试只能携带教师规定的书籍、笔记和文具用品入座。开考前须自觉将书包、BP机、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放在讲台前,考试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 (包括计算器等)。违者,视其情节作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处理。 第四条 监考人员在发放试卷并还没有宣布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不得打开试卷。考试中,学生应将已经写好的答卷有文字一面朝下置放,考完后,应将草稿纸、试卷和试题(以下简称试卷)一并上交。在考试过程中未交试卷者,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否则按交卷处理。学生一旦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再返回考场。 第五条 学生必须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学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的过道上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考试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原座位课桌上,在监考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起立,立即离开考场。如有继续答卷,拖延交卷者,监考教师有权拒收,该试卷作废。 第六条 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考试中,除对试题因印刷质量问题可举手询问外,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第七条 考试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干别的事情。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严禁交头接耳、互相讨论、示意、偷看、抄袭、传递纸条、交换试卷、代考、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纸条等作弊行为,违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八条 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高得分。学生成绩将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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