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网络教育、函授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各位同学:
按照《西南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西校〔2023〕7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存在有效期内的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情形。
(二)获得西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不超过2年。
(三)申请人本科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教育的专业名称一致。
(四)所有学位课程考试(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其中的外语课程,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取得本科学籍后,达到下列外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为第二外国语)水平之一,可视为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合格:
1.省级学位办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成绩合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
4.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含西南大学组织)的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成绩达75分及以上。
(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须为良及以上。2022年之前(含2022年)已注册入学的网络教育、函授学生实行答辩申请制度,须参加答辩后获得的毕业论文成绩(即答辩成绩)为良及以上。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2023年9月14日-9月27日
1.登录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位申请平台(http://v4study.eduwest.com/degreeLogin.shtml),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牢记个人密码。注册成功后,请用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并填写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上传补充学士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独创声明、使用授权声明)。
2.提交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审核结果,会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学位申请人。如审核通过,申请人再次登陆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位申请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再次登陆学位申请平台修改相关材料并提交。(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提交及审核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朱老师,电话:023-68253043)
3.上传电子照片。在学位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后,学生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蓝底免冠电子照片用于办理学位证书和授位信息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照片,文件大小要求在200kb以上。照片由函授站(点)、学习中心汇总后统一交相辉影社相馆进行处理(务必说明是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照,并核对照片上身份证号码及姓名),费用自理。(相辉影社联系电话:023-68253335、13883246500 、13608380928;QQ:2592425548)。
4.打印“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在上传电子照片2天后,再次登陆学位申请平台,确认学位申请系统中的电子照片是否无误。在系统中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个人信息,并打印“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与审核
1.完成网上申请须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1份;
(2)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的“成绩登记表”1份;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①参加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考试需提供成绩证明:
l 在重庆市以外省份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须提供省级学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参加重庆市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l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l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证明。
②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含西南大学自行组织)的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无需提供成绩单。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复印正反两面);
(5)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人应按照以上1-5项材料清单的顺序将材料装订好。
2.网络教育、函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上述5项材料,交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完成初审后统一提交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复审。
(1)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申请材料时须与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2)汇总学生申请材料,连同《中心(站点)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10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104)(收件人:陈老师,邮政编码:400715,联系电话: 023-68254271)。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不进行现场审核。
2.网上申请材料不齐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的不予受理;未按时邮寄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限用中国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申请材料,以免遗失。
3.学位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以EMS邮费到付的方式寄送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当面拆封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再签收。
附件:
1.西校〔2023〕7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3日
网络教育、函授本科学位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