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查

2024年春季学期

网络教育、函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各位同学:

按照《西南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西校〔20237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函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存在有效期内的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情形。 

(二)获得西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不超过2年。 

(三)申请人本科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教育的专业名称一致。 

(四)所有学位课程考试(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其中的外语课程,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取得本科学籍后,达到下列外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为第二外国语)水平之一,可视为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合格:

1.省级学位办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成绩合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

4.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含西南大学组织)的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成绩达75分及以上。  

(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须为良及以上。2022年之前(含2022年)已注册入学的网络教育、函授学生实行答辩申请制度,须参加答辩后获得的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及以上。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202441-416

1.登录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位申请系统(http://v4study.eduwest.com/degreeLogin.shtml),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牢记个人密码。注册成功后,请用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并填写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上传补充或确认学士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独创声明、使用授权声明)。

2.提交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审核结果,会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学位申请人。如审核通过,申请人再次登录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位申请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再次登录学位申请系统修改相关材料并提交。

3.提交学位照片。在学位申请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后,学生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蓝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用于办理学位证书和授位信息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交照片有两种方法供同学们选择。

方法一: 提交相辉影社相馆处理

为方便申请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照片,申请人将文件大小在200kb以上的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的名称命名,并交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汇总后统一交相辉影社相馆进行处理(务必说明是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照,并核对照片上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收费20/人,费用自理。相辉影社将技术处理后的电子照片和冲印的纸质照片转交我院(相辉影社联系电话:023-6825333513883246500 13608380928QQ2592425548)。

方法二:自主上传和邮寄

1)电子照片上传

申请人在学位申请系统中自主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蓝底正面免冠,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命名,蓝底(RGB67,142,219),格式为:JPG,尺寸为:150×210,文件大小在5-20KB以内(建议采用毕业证照片电子版)。照片不要进行修饰、拉伸或美颜。

2)纸质照片邮寄

申请人需在邮寄纸质申请材料时附纸质照片两张。

纸质照片必须与电子照片同版,2寸蓝底(RGB: 67,142,219)免冠证件照实物,3.5*5.3厘米,带背胶,标注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

自主上传和邮寄的照片如不符合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导致学位信息注册失败,责任学生自负。

以上两种方法,请选择一种完成照片提交。

 4.打印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若申请人自主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照片,上传成功后,需确认系统中的所有信息无误,保存个人信息,并打印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若申请人将电子照片交相辉影社处理,需在上传电子照片2天后,再次登录学位申请系统,确认学位申请系统中的所有信息无误后,保存个人信息,并打印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与审核

1.完成网上申请须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1份;

2)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的成绩登记表1份;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大学英语无需提供成绩单;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复印正反两面);

5)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6)符合要求的纸质照片2张(若交相辉影社不需提交此项);

申请人应按照以上1-6项材料清单的顺序将材料排列,用别针固定。

2.网络教育、函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上述6项材料,交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完成初审后统一提交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复审。  

1)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申请材料时须与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2)汇总学生申请材料,连同《中心(站点)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2024429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104)(收件人:陈老师,邮政编码:400715,联系电话: 023-68254271)。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不进行现场审核;

2.网上申请材料不齐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的不予受理;未按时邮寄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限用中国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申请材料,以免遗失。

3.学位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以EMS邮费到付的方式寄送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当面拆封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再签收。


附件1:西校〔2023〕7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中心(站点)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