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的通知》(西继﹝2025﹞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做好西南大学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2025届(2023年春入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
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文明上网,积极参加学校和教学点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
6.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第五学期开设课程不纳入统计),无补考、重修科目。
7.同等条件下,能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将本专业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同学优先考虑(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项目、评为单位先进、其他社会活动获奖等)。
8.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违背公序良俗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各教学点向西南大学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毕业生公布评选通知。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教学点推荐评选。
3.被推荐学生填写《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4.各教学点初审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教学点上报《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和《教学点初审公示图片》(附件3)
6.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颁发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证书。
五、组织实施
具体评选审核及表彰工作由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评选要求
1.各教学点务必认真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评选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突破比例,做到宁缺毋滥。
3.按期完成评选工作。各教学点应于2025年4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教学点初审公示图片》的纸质件(盖章后)和电子件发送至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4.各教学点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切实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对广大学生起到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评优表彰工作的积极影响。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B栋,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人:姚秀清
联系电话:023-68253791
E-mail:jxjyxy@swu.edu.cn
附件: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