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4年“头雁”项目学员中公开遴选校外辅导老师的通知
各位学员:
根据《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4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4〕148号)要求,学校拟在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学员中公开遴选10名学员聘任为校外辅导老师。现通知如下:
一、 遴选范围
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
二、 遴选人数
“土特产”生产经营带头人、乡村网红专业各5名,共10名。
三、 聘任期限
自聘书发放之日起两年。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
4.具有深厚的农业农村农民情怀,有社会公益心;
5.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二)专业条件
1.完成“头雁”项目培育期间所有培育内容,表现优秀;
2.有较强专业能力,产业规模较大,有教学基地,具有承担实践实训指导条件。“乡村网红”校外导师须精通直播带货、短视频制作传播等专业知识、运作方式和工作经历;
3.从事相关产业3年以上,需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归纳、总结和沟通能力。
五、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遴选条件者自愿报名,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1、附件2)发送邮件至499407229@qq.com。联系电话:刘老师 13883393889。
(二)审核公示。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西南大学组成遴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择优聘任,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西南大学校外辅导老师库。
六、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1.实践教学
(1)实验实习指导
在学生进行田间实验、农业设施操作等实践环节时,为学生详细讲解实验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对于农业机械的实习操作,校外辅导老师要示范启动、驾驶、维护等一系列操作流程。在田间驾驶拖拉机进行耕地作业时,要教导学生如何调整耕深、耕幅,保证耕地质量,同时强调安全操作规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
(2)实践基地管理协助
协助学校维护校外实践基地的设施和环境。
(3)专业技能培训
对在校农科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如农产品质量检测技能、农业病虫害防治技能等。
2. 职业规划与行业认知
(1)职业发展指导。帮助农科生了解农业领域的职业发展路径,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建议。
(2)行业动态介绍。及时向农科生传递农业行业的最新动态,包括农业政策的变化,如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的扶持政策(包括补贴标准、税收优惠等内容),让学生了解政策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介绍农业科技的前沿成果,激发学生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兴趣。
3.产学研合作
(1)作为学校和农业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桥梁,促进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开展。协助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参与合作项目。
(2)推动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校外辅导老师可以利用自己在行业内的人脉和资源,帮助学校将农业科研成果推向市场。
(3)参与学校的科技服务活动。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由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为受聘人员颁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校农科生校外辅导老师聘书”。
2.经费补助待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校农科生校外辅导老师报名表
2.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校农科生校外辅导老师信息采集表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