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查

关于公开遴选重庆市2026年度乡村产业振兴

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首席导师实践首席

  

 

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2026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已委托华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和西南大学承接,按培育方向分类共同完成300名“头雁”培育任务。按照项目要求,将为“头雁”学员组建“2+1+N导师库(见附件1)跟踪指导。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指导下,现在重庆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026年度头雁项目首席导师实践首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及直属单位、重庆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中公开遴选(含适当数量已退休的专家)。

二、遴选人数

共遴选首席导师实践首席30其中:

(一)农业青年企业家1班(市场拓展与品牌运营方向):5名。培育机构:华南农业大学。

(二)农业青年企业家2班(村庄经营方向):5名。培育机构:华南农业大学。

(三)农业青年企业家3班(社会化服务“田管家”方向):5名。培育机构:四川农业大学。

(四)农业青年企业家4班(“农业+”方向):5名。培育机构:四川农业大学。

(五)农业青年企业家5班(种业方向):5名。培育机构:西南大学。

(六)农业青年企业家6班(畜产品加工方向):5名。培育机构:西南大学。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野外作业指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深厚的三农情怀,能完成导师所担负的职责任务。

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虽期满但影响使用的;在202320242025头雁导师考核(或学员测评)中不合格或评价分数过低的。

(二)专业条件

1.研究领域和方向须与拟报名指导的“头雁”学员产业方向一致具有参与相应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经营管理指导、教学、科研等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熟悉政府部门运行规则和办事流程。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有意者请结合重点指导产业和自身工作情况填写2026年度头雁项目首席导师报名表附件2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5),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任职证明材料,以及参与相应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经营管理指导、教学、科研等经历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于415日(星期)前发送至对应高校指定联系人邮箱。

(二)审核遴选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和西南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遴选,通过者确定聘用导师。

(三)集中公示。对拟聘用导师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公示。

(四)导师入库。公示无异议纳入导师库,并拟于4月底在西南大学头雁学员见面。未入选首席导师实践首席对重庆市头雁帮扶指导具有专业优势的人员,经商本人同意后,优先纳入专业导师人选。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职责任务

见附件3附件4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和西南大学,共同受聘导师颁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首席导师聘书

2.经费待遇。根据所指导的“头雁”学员人数、距离远近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发放劳务费

联系方式:

华南农业大学:肖爱军;联系电话:13922791866;邮箱:277679148@qq.com

四川农业大学:李雨珂;联系电话:15114055254;邮箱:378769527@qq.com

西南大学刘忆秦;联系电话:13883393889;邮箱:499407229@qq.com

 

附件1:2+1+N”导师组成及工作任务

附件2: 2026年度“头雁”项目首席导师报名表

附件3:“头雁”项目首席导师总体要求、职责与任务

附件4:头雁项目首席导师承诺

附件5: 2026年度头雁项目首席导师信息采集表

 

华南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大学

                                    

2026331


初审/校: 曹正强

 复审/校:任小林

 终审/校:程  龙

编辑排版: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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