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5〕18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68号)要求,我校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2025年度“头雁”项目导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高校(含高职、中职,下同)、农业科研院所、市区县农业专家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乡村“土专家”“田秀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适当招募一定数量已退休的相关专家。
二、导师类别和人数
1.首席导师:10名(牛羊生产经营、特色水产生产经营方向各5名);
2.综合导师:6名(牛羊生产经营、特色水产生产经营方向各3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野外作业指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深厚的三农情怀,能完成导师所担负的职责任务。
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虽期满但影响使用的;在2022、2023、2024年“头雁”导师考核(或学员测评)中不合格或分数过低的。
(二)专业条件
1.首席导师: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及直属单位、重庆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研究领域和方向须与学员产业方向(牛羊生产经营或者特色水产生产经营)一致,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经营管理指导、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产业工作经历。相关产业工作经历指曾参与牛羊或特色水产的养殖、加工、销售、企业经营管理等实践或指导;
(3)统筹、沟通、协调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较强,熟悉政府部门运行规则和办事流程。
2.综合导师:在区县农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土专家”“田秀才”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从事专业领域须与指导学员产业方向(牛羊生产经营或者特色水产生产经营)一致;熟悉当地产业情况,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产业工作经历。乡村“土专家”“田秀才”需从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技能认证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有意者请填写西南大学2025年度“头雁”项目导师报名表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2),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以及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经营管理指导、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于9月22日(星期一)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99407229@qq.com。
(二)联合审核。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西南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遴选导师。
(三)集中公示。对拟遴选的导师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公示。
(四)导师入库。公示无异议的导师纳入导师库,并尽早在集中学习阶段与“头雁”学员见面。未入选首席导师或综合导师,但对2025年重庆市“头雁”帮扶指导具有专业优势的,经商本人同意后,优先纳入“头雁”专业导师遴选人选。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导师责任书(见附件3、4)。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为受聘导师颁发“头雁”导师聘书。
2.经费待遇。按照区域远近和帮扶人次给予指导劳务费、交通误餐补助和住宿费等。
联系方式:刘忆秦,13883393889。
特此通知。
附件: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6日
初审/校: 曹正强
复审/校:任小林
终审/校:程 龙
编辑排版:综合科